本帖最后由 同城特搜 于 2016-12-6 09:51 编辑
原标题:酒驾“炸街”殒命悔莫及
图为“12.04”死亡交通事故摩托车与牵引车发生碰撞部位
12月4日,桂平市发生一起死亡3人的道路交通事故,三名初三学生在事故中殒命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青少年朋友,特别是那些富于冒险精神的“炸街党”,生命高于一切,切莫交通违法,因一时追求刺激付出血淋淋的生命代价而追悔莫及。
12月4日凌晨4时左右,在桂平市石咀镇平安村路段发生一起牵引车与摩托车碰撞事故。当时,牵引车司机吴某某驾驶桂AG38XX牵引车由平南往桂平方向行进,对向驶来一辆号牌为桂RJ93XX的摩托车,紧急刹车后仍然发生了碰撞。驾驶摩托车的曾某某和后座的赵某某当场死亡,后座的另一人甘某某经抢救无效也死亡,三人均为桂平市社坡镇某中学的初三学生。
桂平交警接到货车司机吴某某的报警后,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。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及时在现场进行仔细勘查,并对事件经过进行详细了解。据询问及走访得知,当时曾某某、赵某某、甘某某于市城区某酒吧与朋友喝酒,酒后由曾某某驾驶改装摩托车(驾驶此种车辆的人群被俗称为“炸街党”)搭乘赵某某、甘某某由桂平往平南方向行驶。在到达石咀镇平安村路段时,曾某某的摩托车与牵引车司机吴某某驾驶的桂AG38XX车辆发生激烈碰撞,摩托车插入牵引车底,当场便造成血淋淋的交通事故。事故造成驾驶摩托车的曾某某和后座的赵某某当场死亡,后座的甘某某经抢救无效后也死亡。事故无情,生命不可重来,在这起事故下,曾某某、赵某某、甘某某的家庭亲人也因此受到巨大的精神创伤。
目前,该起事故原因和善后工作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酒驾“炸街”殒命悔莫及。桂平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青少年朋友:严守交通安全法规是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关键,酒驾、无证驾驶、超员超速、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具有极大的危害性,尤其是当下的 “炸街党”,图一己之刺激而埋生命危险的“炸弹”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定付出惨重的代价,其严重后果悔之莫及!(来源:桂平市交警大队/梁志民 黎佳)
图为发生交通事故的改装摩托车
图为桂平市“12.04”死亡交通事故现场
图为桂平市“12.04”死亡交通事故现场
图为桂平市交警在“12.04”死亡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
图为事故现场交警车进行勘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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